本文轉自龍貓BBS/Config版第635篇,請宿網使用者多多注意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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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昨接獲教育部電算中心轉達竹苗區網 P2P 侵權案件 31 件。
因教育部、ISP 無人具有司法調查權,我們無法確認指控是否屬實,
我們不知道被侵權者掌握多少證據,但類似案件被侵權者可能在台灣
提起侵權訴訟,也可能透過媒體披露,給國家、學校壓力,也可能在
年底 WTO 談判時對政府施壓,也可能不處理。
指控若屬實,且被媒體披露,政府、提供網路者,當事人可能面臨輿
論壓力、侵權標的物價值乘次數再乘以五百倍的賠償,因我國刑法已
經修正,不僅是民事賠償問題,當事人還會面臨刑事責任。
提醒網路使用者切勿觸犯國家法律,根據我國判例,網路侵權案件不
需要接觸電腦,透過網路搜證即可定罪。
收集網路證據非常簡單,不必接觸您的電腦,只要透過 P2P 交換軟體
,在接收端記錄提供檔案的電腦使用記錄即可。
切勿以為侵權的人很多,不會被抓到,就算被抓到了,法院也辦不了。
就算全世界有十億人侵權,但是所有權人仍然可以只對某一個人提出
訴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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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上資料曾在 BBS 上同步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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