宿舍電腦網路管理細則
84年11月22日宿舍網路管理委員會通過
第一條 本細則乃依據「宿舍網路管理辦法」第三條訂定。
第二條 基本精神宣示:宿舍之網路建設及服務,不包含於基本之教學、研究、行政等法定任務之中,故採取互助、自助之原則。
第三條 教職員宿舍由電算中心及「網路及系統管理小組」成員共同負責電腦網路之維護管理。學生宿舍由電算中心公開甄選熱心同學,義務擔任各宿舍之電腦網路服務人員,在電算中心授權之下,提供下列之網路服務工作。
- 檢修網路通訊設備
- 保持網路線路之通暢
- 提供使用者電腦網路諮詢服務
- 服務人員有權查驗使用者之 MAC address
- 服務人員必要時可將某段網路採取離線之措施,以保持網路線路之暢通。
第四條 使用者於宿舍區使用網路,必須依據下列程序註冊登錄
- 至各宿舍網路服務人員處登記相關資料
- IP address 之使用以 bootp 方式取得,若有特殊需求,可至電算中心填寫申請IP address之註冊單,經核准後借用一年,得予續借。
- 借用設備(含網路線、接頭、跳線盒、接線盒)若有損壞,必須修護還原。
第五條 報修流程:
- 使用者必須先自我檢查電腦之設定是否正確
- 至各宿舍電腦網路服務人員處,填寫維修記錄單
- 電腦網路服務人員無法解決者,將由電算中心同仁協助處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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