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條 國立中央大學電算中心(以下簡稱本中心)為辦理學生宿舍網路收退費事宜,特訂立本辦法,以為執行公務之依據。
第二條 學生宿舍網路收費部份:
(1).每學期期初至學期結束,宿舍網路使用費為新台幣八百元整。
(2).每學期期中至學期結束,宿舍網路使用費為新台幣四百元整,各學期開始半價收費
日期如下:
A.上學期:12月1日之後至學期結束
B.下學期:5月1日之後至學期結束
第三條 學生宿舍網路退費部份:
(1)辦理網路電子繳費,因身份無法確認或繳費金額不正確,導致系統無法辨認而申請退費者,檢附相關退費所需文件,扣除相關行政及手續費用80元,退還餘款。
(2)繳費完成後,皆未至宿網系統開通啓用而申請退費者,檢附退費所需文件,退還已繳費用之九成。
(3)自宿網系統完成首次啟用程序後未滿三十日而申請退費者,檢附相關退費所需的文件後,退還已繳費用之半數。
(4)凡自宿網系統完成首次啟用程序後超過三十日而申請退費者,不予退還。
(5)學生宿舍網路辦理退費所需檢附文件:
A、臨櫃購買:
(a).未至宿網系統開通啟用者:檢附身份證或學生證影本、購買時的收據及啟動碼。
(b).已完成宿網系統啟用程序者:必須為啟動碼註冊本人,檢附身份證或學生證影本,及購買時的收據及啟動碼。
B、網路電子繳費:
(a).申請退費者與繳款帳號需為同一人。
(b).檢附申請者身份證或學生證影本。
(c).檢附繳款證明單或ATM交易明細表正本。
第四條 本辦法若有未盡事宜,悉依本校有關規章辦理。
第五條 本辦法經資訊系統管理委員會議通過後公布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以上資料曾在 BBS 上同步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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